为进一步推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走深走实走心,努力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家庭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培育良好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涵养文明家风,按照省文明办《关于深化拓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的通知》(豫文明办【2020】27号)和开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华体会(中国)实际,现就深化拓展华体会(中国)“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总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好家训、订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为重点,引导广大教职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营造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良好家庭环境,为全面加强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建设,推进华体会(中国)“十四五”规划和“双高校”建设进程,筑牢思想道德根基。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讲话精神,悟家国情怀”主题教育。
利用周二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开展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刻认识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感受习近平总书记的家国情怀,深刻理解家与国、家庭与社会的内在关系,引导家庭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恪守家庭责任、履行家庭义务、厚植家国情怀,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个人梦想启航的地方。
(二)开展“亮家训、晒家规、话家风”主题实践活动。
利用“国际家庭日”和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节庆时机,组织开展以“亮家训、晒家规、话家风”为主题的实践交流活动,分享家风故事,互动家教成果,展示家庭文明,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家园意识,营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舆论氛围,汇聚家庭力量、凝聚家庭合力、夯实家庭基点,共同构建文明校园、和美社区,使“幸福水院”梦想成真。
(三)开展“传诵红色家书,当好红色基因传人”主题学习活动。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传统节假日期间,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传诵红色家书,当好红色基因传人”主题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感受红色经典的力量,继承革命光荣传统,增进爱国情感、厚植家国情怀,将爱国、报国、强国作为人生追求和责任担当,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四)开展“孝老爱亲,让爱回家”主题关爱活动。
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广泛开展以“孝老爱亲,让爱回家”为主题的关爱活动,传播德孝文化,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家庭和谐,践行核心价值,弘扬屮华民族孝敬长辈、珍视亲情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让孝老爱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
(五)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以“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民法典》,重点学习理解“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入法的重大意义,认清推动家风家教等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知法、守法、用法,争做崇德尚美文明校园文化的模范践行者,争做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模范践行者。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深化拓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结合校工会的总体活动安排,创新开展分工会活动,将其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有效途径,作为深化新时代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各项主题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加强活动宣传。各分工会要充分发挥融媒体和网络传播的优势,拓展宣传渠道和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化拓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对推进文明家庭建设和学校“双高”建设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积极正向的宣传声势,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发挥家庭主体作用。要积极发挥学校历届文明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把“订立家训家规,弘扬良好家风”内化为自觉要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发挥家庭在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