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内职工退休及岗位变动时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和强化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资〔2016〕4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2016年对华体会(中国)资产清查工作反馈意见要求,学校工作人员退休、岗位变动时,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华体会(中国)职工在退休、调离、辞职及内部岗位调动前须完成资产交接手续。由本人到原部门资产管理员或国资处资产管理科查询本人名下资产,填写资产交接表(附件1),明确接受人,经原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整到位。
二、职工校内调整到任新岗位后,除个人用台式计算机外,原则上不允许带走其他办公设备。经原主管校领导批准从原部门带走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过原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做相应的变更操作申报,经国资处审批后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调账手续。
三、交接过程中出现的剩余闲置资产由原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国资处根据资产情况负责校内调拨使用,对已调拨校内其他部门继续使用的资产,由国资处负责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变更调整。
四、资产管理使用人员变动、调离、退休后未及时移交资产的,学校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应手续。造成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并根据《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暂行管理办法》分别作出追究经济赔偿、校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组织部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资产交接表
资产所在部门:
序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存放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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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接收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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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
2.有关资产信息可从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3.本表可从国资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