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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校安全月”活动启动
[ 作者:焦红强   转贴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0/16 16:33:22 责任编辑:signal     审核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学校安全月活动计划的通知”精神,10月14日上午,我院召开由后勤、保卫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月”活动会议,安排部署“安全活动月”创建活动。会议由纪委书记王卫东主持。
    王卫东首先强调,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安全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来抓;通过宣传、学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师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
    王卫东指出,学院领导对此次活动很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院长刘宪亮任组长的“安全活动月”领导小组,指导这次活动的开展。全院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宣传认识到位,部署安排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接着,王卫东对“安全活动月”进行了安排:一、学院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这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对本年级、本班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二、认真执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内部上级与下级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发生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学习的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可以集中与个人分散学习相结合,常规阅读与专题讲座相结合,也可以举办专题演讲、知识竞赛等,切实保证学习效果。四、切实加强对教学和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对外出实习等集体性外出教育教学活动,要严格审批制度。年级、整班外出的教学活动必须经主管院长审批。五、继续坚持院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制度,确保重大事故信息及时上报,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我院这次活动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附件:“学校安全月”活动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