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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键词
[ 作者:《半月谈》   转贴自: 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6 17:18:34 责任编辑:焦红强     审核人:]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这次全会的一个重要议程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直面现实的勇气,针对当前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勾勒出一幅具有可操作性的党建路线图。

    关键词: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决定》指出:“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由此,全会特别强调,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有关专家说,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第一次明确提出的一种严峻、真切、现实的考验。既然是考验,就有一个能不能合格、及格的问题,也就有一个对外部环境是否知己知彼的问题。为此,《决定》首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并将其具体化。

《决定》特别提出:“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全会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要“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更为意味深长的是,全会把善不善于学习,作为执政党能不能够保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专家特别强调要注意“决定性因素”这5个字。

如何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决定》作出了详细部署,强调要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

同时,《决定》首次提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大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培养造就一大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增强科学理论教育引导群众作用。

    关键词:推进党内民主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说,四中全会重申了十六大报告的提法,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同时,也着重指出,必须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

    《决定》提出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强调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高新民说,这显示出党内民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基层为重点实行渐进式改革。

    许耀桐说,党内民主要强调民主集中制,首先强调党员的主体地位,保证和落实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利包括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控告权、申诉权、辩护权、检举或揭发权、罢免权、保留意见权等等。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对党的各级干部的批评权、选举权、罢免权。这“三权”至为重要。党内生活正常不正常,与这“三权”的实际情况执行得怎么样,实行得好不好有很大的关系。

    为了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决定》对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进行了设计和安排,如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关键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执行院长刘靖北说,《决定》首次提出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强调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求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这体现了我们党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

    《决定》首次提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这一提法不仅新颖,而且具有非常现实的针对性。

    关键词:“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事制度改革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决定》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鲜明要求。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成为决定性因素。如何通过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决定》作出了明确而又令人振奋的部署,指出要“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强调“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其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表述让人们对人事制度改革充满了期待。    《决定》特别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党建专家说,我们党曾经提出过“才德兼备”“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等,但在党的全会文件强调“德才兼备”的同时,鲜明地强调“以德为先”,这不仅是第一次,而且表明党在新形势下对干部的新要求。

    对于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决定》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重点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注重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

    关键词: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腐败问题,历来为我党高度重视。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决定》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明确突出了“改革”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地位。《决定》提出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

    《决定》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等,颇有新意。

    关键词: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

    党的作风建设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决定》指出,当前党内一些不良风气,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等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党建专家说,《决定》连续用了三个“严重”,措辞之严厉非同寻常,可见问题之多之广之深之久,再不引起极大警觉,后果不堪设想。

    《决定》指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四个“大兴”:“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评判之风”。(记者孙爱东 编辑:何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