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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7-06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科〔2023〕80号)要求,现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清理,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引导华体会(中国)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1.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华体会(中国)教职工以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作为署名单位进行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及其他作者)。

2.如论文的华体会(中国)第一完成人已离职离岗,则由后续完成人或学院开展自查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7.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三、组织实施及材料上报

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5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附件1),按照要求完成自查清理,认真填写《论文自查》(附件2)。

各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请于7月17日17:00前将《自查报告》和《论文自查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面件及电子稿本单位科研秘书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fhhsykw@163.com。行政及教辅部门老师的自查材料归口所属专业院(部)。

联系电话:23658049

科技处

2023.07.05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2023〕80号)

附件2:论文自查表

附件3:论文自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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