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开封市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开封市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包含两项奖项: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不含成果结项项目)。
(一)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
参评论文应是2021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
(二)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参评成果应是2020年以来完成的针对开封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创新应用、提案、议案等科研成果。根据其被采纳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审要求
原则上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评审,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成果优先,往届已获市级以上奖项和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三、奖励办法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含现金奖励)。每名申报者(第一署名作者)最多可申报3篇,只取一个最高奖。
四、有关要求
1.每份成果一个档案袋,并粘贴申报表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
2.请于6月25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203室,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或附件4)发送到kfhhsyk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和《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进行填报。
附件:开封市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