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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11-19      点击数:

全院各部门:

按照《黄河水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科研管理规定(试行)》(黄院【2011】10号文)、《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试行)》(黄院【2011】11号文)等的要求,及时完成全院一年一度的科研技术服务成果的登记、备案、统计和归档等工作;及时核算2010-2012年聘期内个人科研成果工作量、为学院年终人事分配决算提供基本资料;完成教育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始全院的201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由于年度成果登记涉及全院人员的聘期(三年)任务量的核算,人数多、数据多、工作量大,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安排专人(科研秘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一、科研成果登记内容

凡在2012年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教材、译著等)、发表在 CN 刊号以上的正规期刊的学术论文、论文集论文、结项和鉴定项目、科研获奖成果、科研项目(含纵向项目、横向技术服务)、专利项目等,均在登记范围之内。请各部门统一将本部门科研成果按照2012年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的范式以 WORD 格式输入计算机。

二、几点说明

1.请老师们首先把本年度的各项科研成果录入云平台。然后再填写附件二:黄河水院2012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和附件三:黄河水院2012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

2.各部门科研成果汇总后,由专人统一报送科研外事处,茹不受理个人报送。

3.本年度SCI、EI、ISTP等收录论文,需作者提供检索机构有效证明。论文除学院学报外,须提交论文原件(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

4.请在2012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该成果为“任务”、“奖励”及名次。

5.科研成果登记除岗位任务、奖励外,仅对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

6.由于客观原因在核对时拿不到成果原件的,春节后可以拿原件补报。

7.本年度科研成果如不参加登记,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补报。

请各部门指派专人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成果登记、验收和录入工作,保证本部门成果按时、全面登记。

三、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

12月24日 测绘工程系、财经系、管理系、旅游系、思政部、外语系、图书馆、体育部、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自动工程化系、继续教育学院

12月25日 水利系、水资源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部、艺术系、环境与化学工程系、机关各部门 、学报编辑部

各部门需报送打印的个人登记表和成果汇总表各一份(加盖系部公章和系部负责人签章),同时发送电子稿。

电子稿发至:kfhhsykw@163.com

收交材料地点: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 曹玉华 陈琳

联系电话: 3658049 3658050

附件一:黄河水院科研任务情况表.doc

附件二:黄河水院2012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三:黄河水院2012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

附件四:部门代码

黄河水院科研任务情况表.doc

黄河水院2012年科研成果登记表.doc

黄河水院2012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doc

部门代码.doc

科研外事处

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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