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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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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党 (工)委组织部、宣传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19日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站位发展全局,把握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总体要求

1.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

2.设定工作目标。适应新时代要求,持续改进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坚定政治方向,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3.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用好省域内红色教育资源,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统筹党校(行政学院)资源,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开展教师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体验中激发教师的家国情怀、乡土情感、使命意识与责任担当,厚植教师教育报国、教育为民的崇高精神。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观,打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思想根基。

4.坚持党建引领。要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将教师党支部打造成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

三、加强师德教育,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5.规范师德教育培训。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把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教师入职宣誓和师德承诺制度,注重教师师德师风自主学习和自我反思,持续建设更新“师德教育专家库”,定期开展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开设教师法治和纪律专题教育课程,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建立师德资源库,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形式的现代化、多样化。

6.强化师德模范宣传。高度重视师德模范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多层次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争当师德模范的良好氛围。坚持开展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和“出彩河南人”最美教师、教育世家宣传推介等师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好老师”公益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挖掘优秀师德典型。组织引导广大教师学习我省李芳、张玉滚等优秀教师群体师德先进事迹,努力提高自身师德素养。

7.创建师德教育基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特点和规律,搭建师德教育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依托全省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统筹全省范围优秀传统文化资源,遴选、培育、创建一批具有特色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师德师风涵养基地,使其成为教师研修、师德教育和教师文化体验的特色载体。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市县建设师德主题教育馆,展示宣传中原师道文化及师德建设成果,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和联动效应的区域师德教育资源群。

8.抓好师德警示教育。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师德师风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使教师从师德失范案例中汲取教训,引导广大教师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鼓励和引导教师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加强自我反思,规范职业言行。及时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广大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四、倡导师道尊严,不断增强教师幸福感成就感荣誉感

9.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加大教师表彰力度,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表彰和优秀教师评选。深化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强化新闻媒体对表彰活动及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师德荣誉获得者的后续支持服务,对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等开通职称“绿色”通道,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

10.提升教师职业荣誉。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突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减轻教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额外工作负担,确保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支持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权。

11.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要高度重视,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学校及教育部门应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

12.厚植校园师道文化。强化尊师教育,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通过尊师第一课、9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结合实际统筹有关资源,因地制宜安排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组织教师中的“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开展师德宣讲,提升师德典范的社会影响力,把优秀教师的事迹推广至全社会,使社会各界更深入了解教师工作的光荣与崇高。

13.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我省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锐意改革新形象。鼓励支持展现新时代教师风貌的优秀影视文学作品、戏剧作品创作,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特殊地位作用。鼓励支持医院、机场、车站等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开辟“教师窗口”,给予优先礼遇。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旅游景点等文化场所以及医疗、交通等社会机构面向教师提供具体的优惠政策。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

五、严格师德管理,规范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14.严格教师入职审查。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作为引进教师考察的首要内容,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建立并共享有关失德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15.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加大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日常和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建立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引导教师自觉践行师德师风要求。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16.严肃查处失范行为。积极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充分利用河南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投诉管理平台,对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定期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肃惩处,坚决纠正。对失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六、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效

17.加强师德建设组织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优先谋划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结合实际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和细则。各级各类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要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高校要强化党委教师工作部建设,明确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其主要职责。财政部门要坚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师德师风建设。

18.严格政府督导和社会监督。加强政府督导,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多发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探索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建立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引入新闻媒介监督手段,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19.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推动完善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师德师风承诺、分析研判、案例通报和舆情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级文明校园评选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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